更新时间:2020-12-17 16:31点击:
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GCT复试分数线及复试通知
GCT复试始于2014年,在职研究生网络招生教师整理了高校GCT复试调整的相关信息,供大家及时查询。
[2014年广西师范大学法学研究生复试]
根据2014年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录取通知(学术办公室[2014]第43号)的要求,结合我校申请2014年法学硕士学位考生成绩的实际情况,我校将在近期内进行在职法律硕士的复试和录取。在不久的将来,我们学校将在2014年进行在职法律硕士的复试和录取。凡在十月达到本校复试成绩的考生,请按要求到我校复试。本人将不再另行发出复核通知书,现将与接纳复核有关的事宜通知你如下:
I.重试记分线
2014年法学硕士学位复试成绩如下:法律专业综合得分不低于110分,英语成绩不低于48分,总分不低于170分。
二、复审时间
2015年1月16日报告,2015年1月17日参加复审。不按时报告的,应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。
三、下列材料应于入住时提交
(1)身分证、入学考试证、文凭及学位证书的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。每份证书的正本须於资格考试后交回考生。
(二)2014年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考试表(政治、法律制度候选人由本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;其他部门人员资格考试表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盖章)。
(3)审查学历和学位。
1.学历证书:复试后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,必须在2015年1月25日前向教育部提交本科教育认证报告申请,学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简称"学研网"),并将电子注册表格或学历认证报告寄至我处(具体认证措施请参阅徐信网)。
2.学位证书报告:凡符合所建议入学条件的考生,均获推荐为学士学位,而持有学士学位的考生则优先考虑在同一条件下。有关具体的认证方法,请参阅学位网络,学位认证网站:http://cqv.chinadegrees.cn/cn/."。
(4)复试费为200元.
四.重新审查和接纳
(1)2014年对法律硕士的复审应是对差额的重新审查。
(2)本人报考复试时,考生将接受入学资格审查,合格考生应由法学院重新审查,未通过资格考试者将不能参加复试。
(三)不参加复试的,不得录取,成绩不合格的,不得录取。
(4)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选择优秀生。
(五)决定录取的,由本所发出录取通知书。经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发展中心正式审核批准的招生名单,将于2015年3月初在我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,并于3月底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。
(6)申请人提供给我们办公室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。如果发现提供了虚假材料,我们学校将取消他们的入学资格。
五、复核报告的地点
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
地址:广西桂林市玉蔡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玉彩校区田家兵教育学院4楼425室。联系电话:0773-58292903,联系方式:李先生。
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办
2014年12月14日